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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润——秉公执法断案
时间:2010-12-25 20:17:43  来源:  作者:苏旭东

章润(1388-1443年),字时雨,号沛霖,今屏南县长桥村(原古田龙江)。为官20余载,身居要职,始终“不轻贫贱,不阿权贵,大小案件秉公而断”,“断狱数千,无有称冤者”,时人称之“章铁板”。
章润从小聪敏好学,力求上进。永乐十二年(1414)中举人。翌年乙未科(1415)会试中进士,他才二十七,初授刑部主事。这时章润正身强力壮,风华正茂,为人正直,处事刚果,忠臣多与为伍,受朝廷器重,诰授奉政大夫。后官累升至从五品刑部员外郎、正四品都察院佥都御史等职。
  永乐十四年(1416年),北京城郊南关村李某之妻潘氏,与富家子弟李耀祖勾搭成奸,并协力以砒霜秘密毒杀李某,村民议论纷纷,疑窦丛丛。李某兄弟也呈状于县衙、府衙,吁请查明李某死亡真相,但已被李耀祖买通的知县、知府则置之不理,且以诬告罪恐吓鸣冤上诉者。此时,适逢邢部主事章润也在府衙,他觉得案疑点颇多,意欲把状纸及原告带回审理,知府求之不得,一推了之。章润回到刑部衙门的第二天,便带吴姓检校一人深入南关村调查核实,很快了解到本案的来龙去脉,并决定采取“敲山震虎”的办法,诱使凶手就范。他让吴检校放出风声称李某含冤而死,刑部决定开堂审理此案云云。李耀祖一听消息,惶惶然像热锅上的蚂蚁,但他确信“有钱能使鬼推磨”,便于次日晚来到吴检校家中,送上白银五百两,请求开棺验尸时予以关照,勿使真相暴露。吴检校当即收下银两,稳住阵脚,以防李耀祖狗急跳墙。李耀祖对吴检校行贿的举动,不打自招地承认自己是凶手,这进一步坚定了章润开棺验尸的决心和信心。这一日,天气晴朗,艳阳高照,好象是老天爷睁开了眼,南关村群众听到刑部决定对李某死亡一案开棺验尸的消息,一大早便万人空巷聚集到验尸地点,翘着等待冤情能大白于天下。验尸结果:死者肉体已腐烂,全副骨骼呈乌黑色。结论:死者砒霜中毒而亡。李耀祖和潘氏被带回刑部衙门,取得口供,奸夫耀祖被处以极刑,淫妇潘氏被活剐示众。处决了李耀祖,为南关村除了一害,乡亲们拍手称快!
  永乐十八年(1420年),一天清早,一老农妇在城西桥头出售青菜。忽然,五六个骑马人结队蜂拥飞驰而来,卖菜老妇躲避不及,一声惨叫,被撞落桥下,摔倒在河石滩上,双腿成粉碎性骨折,肇事者们却策马飞奔远去,在场群众都认得领头的是当朝兵部尚书的外甥,名叫吴忠。此人仗着有钱有势,在京城横行霸道、惹是生非,劣迹累累磬竹难书。群众恨之入骨,但敢怒不敢言,只有忍气吞声。由于章润在任数年,秉公执法,故在北京一带享有很高的威信。因此,老妇人的邻里抱着一线希望—--能在章润那里为她讨回公道,得到应有的赔偿,于是乡亲们相邀结伴来到刑部衙中,求见章润,请求他受理此案,为民作主。章润也觉得吴忠这个恶棍如不惩处,国法何在?但要到兵部衙内抓拿尚书的外甥谈何容易!于是他派员整天守候在兵部衙门口附近,伺机而动。待到第三天早上,便见吴忠带领两个的爪牙威风凛凛地走出门来,立即被等候多时的马快巡捕抓获带回刑部衙门。章润立即备好文书通报兵部尚书,就说案子一经审结,便立即把人送还,并请予以理解和支持。尚书阅毕来文,心里虽不愉快,但也无可奈何。原来这吴忠平时肆无忌惮,但落入章润手中也自知罪责难逃,便老实了几分。他很快坦白了事故经过,表示原意赔偿,请求从宽处置,章润决定由吴忠赔偿老妇人各种费用共计白银叁百两,责其亲自送到老妇人手里,并赔礼道歉,保证今后不再行凶作恶。第二天清早,章润将处理结果备文通报兵部尚书阅,并派员将吴忠送还,尚书觉得章润对此案的处理倒也有法、有理、有节也有情,只好默认了。从此,吴忠也就不敢那么目中无人、狂妄自大了。
章润一生处处以人民利益为重,为自己考虑得少,事事推诚布公,平易近人,始终得到群众的尊崇。时有个监司下乡执行监察事务,因执法偏颇,百姓有怨言章润听后,多方给其引谕调解,该监司才心悦神服,地方得以宁静。
  章润为官前后达二十多年,秉公执法、勤政爱民,两袖清风。平时其居屋小而破旧,不能遮蔽风雨,却安然自在。同朝监察御史王宝重其清节,特架屋给了居住,他仍再三推辞。
  明英宗八年(1443),章润病逝,享年五十六岁,古田县衙和乡绅念其为官清廉公正,为彰其美德,将其英名供祀于古田县(当时古屏合邑)“乡贤祠”,教化后代。又在其故乡龙江(今长桥村)树“进士坊”和“御史坊”(今废),以供世代景仰。章氏后人于明万历年间举族迁往西溪(今古田县西溪村)。清乾隆初年,生员黄佳宾特赋诗称赞之:“中郎故去后,何处觅丰仪;坟墓只荒址,祠坊仅故墓;生平近草著,死后冷风悲;只留名和姓,常令过客思。”屏南县长桥村教堂后现有章润墓一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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