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南县加强领导 壮大旅游产业主体
屏南县将加强领导落实到企业发展上,采取更开放的政策、营造更宽松的环境,激发、促进更多的民间资本参与旅游产业的开发。同时注重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出台相关政策,壮大旅游队伍,提升服务质量。
1、做大做强旅游企业。加大对现有旅游企业进行改造和整合的力度,推进优势旅游企业实施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等多种形式的联合重组,促进企业规模集团化、经营网络化,力争在5年内培育1家以上旅游企业参与境内外融资上市,对上市成功的旅游企业一次性奖励100万元。逐步将白水洋、鸳鸯溪、双溪古镇、棠口漈头、甘棠漈下等古镇古村优势景区进行资源整合和线路组合,推行日程旅游通票或精华线路游通票,并对购买通票者实行优惠让利。
2、发展壮大旅行社。着力解决旅游企业“小、散、弱、差”的问题。支持旅行社采购公务活动,除国家明令禁止外,鼓励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公务活动委托旅行社代理安排交通、住宿、餐饮、会务等事项,旅行社提供的合法发票可作为报销凭证。对进入全国百强旅行社的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进入全省20强旅行社的奖励10万元,进入全市第一的给予奖励5万元。对获得经营出境旅游业务许可的,给予奖励5万元。对年接待县外来屏游客达到一定数量实行分级奖励:年接待达到5000-10000人的按1元/人给予奖励;达到10000-20000人的按2元/人给予奖励;达到20000人以上的按3元/人给予奖励。
3、加强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实施人才兴旅工程,建立县旅游培训中心,切实抓好适应不同层次需求的旅游人才培训,大力引进酒店管理、营销策划、商务会展、电子商务等旅游专业人才,不断提升职业素养和服务水平。对就读县职业中专旅游专业,毕业后与我县酒店、旅行社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每人按1000元予以一次性补助;对引进具备本科学历旅游需要的人才并与其签订三年期劳动合同的旅游企业,予以一次性奖励2000元;对引进高级管理人才并与其签订三年期劳动合同的旅游企业,可一次性享受旅游人才引进奖3000元/人。对参加国家、省、市、县旅游行业技能比赛获奖的单位和个人,一次性予以酌情奖励。进一步加大对导游队伍建设的扶持力度,县财政按培训需要每年安排资金用于导游人员的培训、技能比赛、奖励等,具体办法由县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4、提升旅游服务质量。加强旅游行业的诚信建设和职业道德教育,提高旅游服务质量。每年度对景区、酒店、旅行社、导游等旅游行业进行一次综合公众评议,对评议结果前几名的予以表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