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福州讯 “先交650元,然后才能拿毕业证书,不然以后连结婚证、驾驶证都办不了。”近日,家住厦门漳州市平和县九峰镇黄田村的黄女士向记者反映,她在平和二中读初三的儿子已辍学出外打工,如今她却接到校方这样的通知,这不明显是在威胁家长拿钱买毕业证吗?为揭开谜底,记者走访了当事学校、县教育局等相关单位展开调查。3月26日上午,记者来到黄女士家,一间稍显破旧的屋子里,挤满了学生家长。黄女士称,儿子不爱读书,这学期一开学,就去广东打工了,约10天前,她收到学校发来的两张通知书,接着又接到儿子班主任打来的电话。“班主任在电话中称,如果不交650元,我儿子就拿不了毕业证,以后还办不了结婚证、驾驶证等”,黄女士说,她本不想交,可经班主任这样一说,在思想上挣扎了三四天后,本月19日,她去银行取钱将钱交了。黄女士称,现在想起来,她觉得好后悔,650元可是她辛苦劳作一个多月的所得,拿去买一张初中毕业证太不值了。家长们向记者出示的一份《平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政府行为加大执法力度 严格控制初中辍学的通知(摘要)》显示:为落实政府、社会、学校、家庭依法履行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九年义务教育责任,严格控制初中学生辍学,特采取以下措施:1.……对辍学时间较长,跟不上正常学习的辍学生,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必须带子女到职校接受职业技术培训,以弥补完成义务教育责任。2.乡镇、村和教育、劳动、工商、公安、民政、土地等部门对未取得初中毕业证书的青少年不得开具劳务证明,不给予办理劳务证、结婚证、驾驶证等……该通知的落款为平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九峰镇政府、平和二中转发),时间为2007年3月13日。针对家长的质疑,平和二中负责控制辍学的陈垦老师否决了该说法,他称学生要取得毕业证,必须得通过本校的中考或职校考试,而650元则是要将学生送往职校就读所需的费用。陈还称,650元校方直接交给职校,并将学生名单给职校,最终由职校开发票给学生,并严禁学生交钱后不回校读书,直接参加考试。随后,记者电话联系了平和县政府秘书科一叶姓科长。叶承认该文件确由县政府发出,但叶称,该文件当时可能把关不严,并未真正实施,该政策出发点是好的,是想让更多人明白没有毕业证,以后很多事都做不了。 |